用传真机传合同原件是否能够

时间:2023-11-19 作者:深圳律师

用传真机传合同原件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下列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用传真机传合同原件可以。有效的传真应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合同上写明复印件有效的可以直接一方盖章传真给另一方进行签约或者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用传真机传合同原件满足下列条件就是可以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用传真机传合同原件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链接: http://www.gschiuma.com/171743.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盐城律师 浙江律师网 苏州律师 杭州信用卡纠纷 浙江律师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杭州普法教育网 杭州婚姻纠纷律师 石家庄律师 太原律师 忻州律师 辽宁律师 抚顺律师 白山律师 金华律师 莆田律师 鹰潭律师 漯河律师 常德律师 梧州律师 果洛律师 哈尔滨律师 绍兴律师 南充律师 大同律师 瑞安律师 杭州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律师 进贤律师